今年3月,张某等5名农民工经人介绍受雇一家建筑安装公司,随后被派遣到辖区某企业从事除尘工作。工程结束后,该建筑安装公司迟迟未支付薪酬给张某等人,张某等人多次向对方索要,却被以各种理由一拖再拖。由于双方未签订用工合同,仅有口头协议,加上张某等人不能提供考勤表等有效证据,维权困难。无奈之下,他们来到殷都区司法局寻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介绍,民事支持起诉是检察机关为专门保障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而实行的一项制度,可以到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民事支持起诉。
于是,张某等人便来到殷都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民事支持起诉,请求帮助他们讨回工资款。在了解事情原委后,检察官认为,张某等人的申请符合民事支持起诉条件,依法作出受理登记,并迅速前往该建筑安装公司调查核实相关情况。
经调查核实,工程分包直接负责人虽承认拖欠工资一事,但对张某等人提出的工资数额有较大分歧。随后,承办检察官向该负责人讲明政策法规中保护农民工的相关规定,阐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通过耐心释法说理,该负责人表示愿意全额支付拖欠工资,最终,双方依据工程量和同工市场平均工资达成了和解意见。5月31日,双方签订和解协议,在承办检察官的见证下,该建筑安装公司负责人现场一次性支付全额薪酬3万余元。拿到钱的那一刻,张某等人内心激动不已。从检察院受案到张某等人拿到工资,仅用了3天时间。
殷都区人民检察院不久前和殷都区司法局建立民事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协作配合机制,明确了在案件线索移送、协调提供司法援助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
承办检察官张宏宇说:“民事支持起诉就是为群众着想,通过办民事来解民忧。该案中,通过调解达成和解,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高效化解了矛盾纠纷,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