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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侵害企业犯罪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河南省西峡县检察院办理的刑事案件为分析样本
时间:2022-11-01  作者:代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强调“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河南省西峡县检察院通过对2019年以来办理的近百起侵害企业犯罪案件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归纳整理了侵害企业犯罪案件的主要类别、特征,分析了犯罪行为发生的主要原因,进而提出预防犯罪和社会治理建议,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参考依据。

侵害企业犯罪的基本特征

2019年1月1日至今年5月31日,西峡县检察院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侵害企业权益类犯罪案件90件132人,占据前三位的分别是盗窃案33件、骗取贷款案15件、挪用资金案12件,分别占比36.7%、16.7%、13.3%。

属于被害企业内部工作人员实施的犯罪超过三成。在西峡县检察院办理的侵害企业犯罪案件中,犯罪主体为被害企业内部工作人员的共计40件49人,分别占44.4%、37.1%。

犯罪侵害的对象为金融机构的案件数超三成。骗取贷款、违法发放贷款、信用卡诈骗、贷款诈骗4类犯罪共计27件32人,侵害的企业行业类别均为金融业;在挪用资金犯罪12件12人中,侵害金融业的有3件3人。上述5类犯罪合计30件35人,分别占33.3%和26.5%。

侵犯财产型犯罪案件占比超五成,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占比超三成。属于刑法分则第五章侵犯财产罪的案件有盗窃案、挪用资金案、职务侵占案和故意毁坏财物案,这4类案件合计有51件,占侵害企业犯罪案件总数的56.7%。其中,盗窃案33件54人、挪用资金案12件12人、职务侵占案5件5人、故意毁坏财物案1件3人。属于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案件有骗取贷款案、违法发放贷款案、信用卡诈骗案、贷款诈骗案、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合同诈骗案和强迫交易案,该7类案件合计30件,占侵害企业犯罪案件总数的33.3%。

犯罪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90件侵害企业的犯罪案件分别按照发案年份进行统计,2019年为67件,2020年为19件,2021年为4件,2022年上半年是0件,呈现明显的逐年下降趋势。

危害企业犯罪的成因分析

故意犯罪的发生原因,主要是实施犯罪的主体主观上有侵害他人的犯意,从而针对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实施加害行为。但因侵害企业的犯罪对象特殊,不同于侵害一般自然人的案件,笔者从被侵害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入手,通过查找原因,进而提出如何减少或避免被侵害的解决办法和思路。

被侵害企业疏于管理本单位财物,是造成侵财型犯罪高发的主要原因。这些案件的发生一方面反映出侵害人非法占有企业财物的主观动机比较强烈;另一方面,侵财案件均为既遂,也从侧面反映出被侵害企业在自身财物管理方面存在漏洞,给侵害人实施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

被侵害企业未严格落实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是造成企业经济秩序遭受严重破坏的主要原因。此类犯罪主要集中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方面,破坏金融秩序犯罪占此类犯罪的比例高达83.3%,反映出被侵害的企业,特别是金融机构,在内部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突出问题。

被侵害企业没有配备必要的保安力量,自身防卫意识不强,遭受侵害后不敢报警求助,间接助长了犯罪分子多次寻衅滋事的嚣张气焰。有5起寻衅滋事案,犯罪分子采取的侵害手段较为相似,大都采取封堵、拦截、追逐、恐吓、辱骂等手段。

车辆运输企业对挂靠企业的运输车辆没有尽到管理义务,是造成多起重大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危害公共安全罪名集中在重大责任事故罪,共有4起案件。这4起案件案情相似,均为车辆运输企业对挂靠企业的运输车辆未尽到管理义务,未能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建立较为规范的驾驶员安全管理、业务培训等制度,从而导致重大交通事故发生。

预防和治理侵害企业犯罪的建议

第一,对涉企案件标签化管理并全流程跟踪监督办理。办理涉企刑事案件,从案件受理、立案一直到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整个刑事诉讼环节,对每一起涉企刑事案件材料都要加盖“涉企案件”印章,案管受理名称前标注“涉企”,同一般刑事案件区别对待、区别处理,不管流转到哪一个办案环节都紧盯不放,严格监管和审查。该做法在案件办理、统计分析、调研指导等方面已经起到了很好的实践作用,值得进一步总结和推广。

第二,执行好国家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举措,把“万人助万企”活动做深做强。一要积极“走出去”,主动走访联系企业,组建法治宣讲团,开设大讲堂,针对在本地发生的有重大影响的涉企案件以及企业工作人员对企业所实施的犯罪案件,邀请企业家和管理人员参与旁听庭审,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及时发布侵害企业犯罪的典型案例,增强释法普法效果,精准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二要主动“请进来”,邀请企业家代表参加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公开开庭等活动,注重听取行业监管部门、工商联等行业协会和商会的意见,为促进企业依法经营提供靶向服务。三要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引导和督促企业加强自身合规管理体系建设,选拔具备一定法律专业知识的员工组建合规管理部门,完善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把依法合规行为、员工法治素质、企业规章制度建设等纳入考核评价内容。

第三,发挥好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把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做深做实。要对案件多发、高发的原因进行分析,从中归纳整理出各类犯罪存在的共性特征、规律性问题,并提出可行性、针对性的整改意见,依法向存在问题的企业制发检察意见或检察建议,督促涉案企业进行合规整改,力争通过办理一案实现治理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作者系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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