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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5.20重大涉恶犯罪集团剩余6名被告人被依法惩处
时间:2018-09-21  作者:  新闻来源:河南检察  【字号: | |

  

  9月19日,经灵宝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史某、狄某等5人涉嫌聚众斗殴罪,刘某、狄某等3人涉嫌寻衅滋事罪等多人多罪名的涉恶类案件在灵宝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该案系灵宝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公开审理的恶势力犯罪案件,被告人也是继之前已判决的5.20重大涉恶犯罪集团的剩余同案犯。 

  市委副书记张华、副市长郭仙朋、市法院院长白旭春、市检察院检察长蒋小平、市纪委副书记杨杰、市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朱建春等领导应邀旁听宣判。 

  该案的6名被告人,自2016年5月份以来多次纠集人员采取打、砸、抢等手段,扰乱社会秩序、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任务毁坏财物、随意殴打他人,形成以刘某、郭某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案件发生后,灵宝市人民检察院对此案高度重视,迅速出动公检联动协作机制,加大提前介入力度,多次与公安机关围绕案件前期侦查、证据固定等方面沟通协作,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案件审查起诉后,在严格依法审查的基础上,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对该涉恶团伙快捕快诉。

  

  当日,被告人刘某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被灵宝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被告人狄某某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被灵宝市人民法院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被告人史某某犯聚众斗殴罪被灵宝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侯某某犯聚众斗殴罪被灵宝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刘某某犯聚众斗殴罪被灵宝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被告人赵某某犯寻衅滋事罪被灵宝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此次案件的公开宣判,彻底瓦解了以刘某、郭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有力打击和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关切。今后,该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大打击力度,打出声威,打出成效,彻底清除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决定性胜利!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灵宝市人民检察院及时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过硬的干警组成“扫黑除恶”办案团队,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抓好案件办理全程监管,严格案件办理期限,加快案件诉讼进程。同时,加强扫黑除恶政策宣传,借助电视、广播、报纸、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宣扬政策、普及法律,警告不法分子莫触红线,敦促犯罪分子尽早投案,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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